明清家具在用材方面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。傳世的明清家具中,有不少是用紫檀、黃花梨、雞翅木、鐵梨木、烏木等木材制作。因在清代中期以后,這些珍貴木料日漸匱乏,成為罕見稀材,所以,凡是以這幾種硬木制成的家具,大都是傳世已久的明代或清代前期的遺物。雖說也有后代仿制的此類家具,但因材料難得,且價格昂貴,因此為數(shù)甚少
值得注意的是,有大量傳世的櫸木家具,不能以材質(zhì)來判斷年代。因為它在明清兩代均被廣泛用于制作家具,形式上也較多地保持一致,許多清代中期或更晚的櫸木家具,仍然沿襲著明代的手法。所以,對櫸木家具的斷代,應(yīng)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特點來進行鑒定。
精心打磨,待膩子完全風(fēng)干后,打磨是清除底材表面上的毛刺,油污灰塵等。通過打磨去除櫥柜表面的毛刺,舊櫥柜翻新的美觀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打磨質(zhì)量的好壞。特別是對于刮過的表面,一般表面較為粗糙,需要通過打磨獲得較平整的表面。